单位被社保稽核检查了,要补缴吗?如何补缴?有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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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如果我们的工资与社保缴存基数不相符,需要补缴吗?
「问题2」如何补缴?比例是多少?有没有相关处罚?有滞纳金吗?
首先社保稽核是社保局每年对管辖区域的企业年度社保缴费方面进行的随机检查,贵司被社保部门抽到后,要按照通知规定,积极的与社保部门沟通,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针你提出的两个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1」如果我们的工资与社保缴存基数不相符,需要补缴吗?
解答:北京地区的工资与社保基数的关系要先弄明白,每年6-7月申报的社保基数是按照上年职工在职月份的平均工资作为社保基数,如果是当年新入职的,按照首月应发工资计算。根据这个原则,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工资与社保基数不相符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行为,要按照差额做为基数进行补缴。
「问题2」如何补缴?比例是多少?有没有相关处罚?有滞纳金吗?
解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由社保机构出具《稽核补缴通知书》后,用人单位通过五险合一软件录入补缴信息,并携带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社保机构进行补缴。
1、《稽核补缴通知书》;
2、表四《社保费补缴明细》打印了一份签字并盖章;
3、表十《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打印了一份签字并盖章;
4、报盘文件(考到U盘);
5、银行卡(15日前可支票);
缴费比例是单位五险加上个人三险的比利之和,北京是41%-43%之间,因单位的工伤比例不同。
处罚和滞纳金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滞纳金一般情况只要产生了补缴费用都会发生。罚款不一定会产生,只有单位拒不改正,限期内不缴纳的,不配合行政机关处理的情况会处罚款。
用工与社保专家
51社保专家 庚鑫
庚鑫,高级讲师、51社保研究中心专家,资深社保顾问、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用工与人工成本优化高级顾问、互联网社保领导品牌“51社保”首席社保顾问、多家机构特聘劳动用工、成本优化专家顾问、八年人力社保局实践经验。